根据《关于命名2014年度安康市青年文明号标兵和安康市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安青文发[2015]2号),我校艺术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被安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命名为2014年度安康市青年文明号,有效期三年(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
我校艺术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自创建2014年度安康市青年文明号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学校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系发展实际及专业特色,主动服务于地方发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有效地发挥了青年文明号在提高青年职工素质,弘扬职业文明、加强基层管理和构筑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撰稿:团委 审校: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