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红足一1世2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我校历年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通知精神,决定对到期的教改项目集中结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验收,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0、2011年立项到期的重点项目,2012年立项到期的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红足一1世2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下简称《结题验收报告》),准备好相关结题资料即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情况等,并交由院系审核、签署意见。
2.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
3. 教务处形式审查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依据专家意见,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4.按照教育厅教改项目管理办法, 2011、2012年立项且到期的项目,如尚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教学改革研究任务,主持人需向教务处提交《红足一1世2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如到下一年度结题验收时间还不能完成研究任务,将限制项目所在院系下一年的项目申报。已申请延期的项目,本次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否则将限制项目所在院系(或部门)2014年的项目申报。
四、结题材料及要求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结题验收报告(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清单及结题资料,一式三份,按清单所示顺序装订整齐;电子类材料请刻印光盘,一式2份;
4.报告书及结题资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121265988@qq.com,文件名为“院系+姓名+结题报告”和“院系+姓名+结题资料”;
5.时间:2013年12月12日集中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