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全校教职工:
为做好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报帐和集资利息兑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3年12月20日中午12时起,暂停办理各类报销及借支业务。2013年度所发生各类尚未报销的原始票据,报销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重新开始报帐日期,将于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2. 2013年12月23日-24日集中兑付2011年12月19日发行的集资券利息,利息采用打卡方式发放,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信息登记手续,若不能按期办理,将与下一批次同期兑付。
计财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