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我校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职工考勤情况实行按月报送、汇总。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极少数教职工请假手续不全,甚至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为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请补充做好本年度教职工考勤统计报送工作。
1、教职工请假,应该按照《红足一1世2站教职工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人事处登记备案。
2、经学校批准在职进修学习的职工,所在部门应该根据实际统计不在岗时间,统计结果报人事处,作为计算年终绩效的依据。
3、人事处将上述情况统计汇总后,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对瞒报、不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4、上述材料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5、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职工于2014年元月21日起假。在此之前,全校教职工一律正常上班,需要外出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人 事 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