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校区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江北校区广大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效能管理,建设文明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质量,经江北校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江北校区评选表彰一批“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江北校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学校在编工作人员及各种商业服务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热爱红足一1世2站,工作勤恳、尽职尽责。
2、工作态度良好,举止文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服务,在服务员工队伍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强,得到校区师生的认可和表扬,满意率高。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11月13—12月1日,江北校区各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并于12月1日前将审批表(详见下附件)报送江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12月2日—12月20日,江北校区师生员工通过投票箱进行初选;
3、12月21日—12月25日,江北校区管委会邀请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表彰人选。
4、12月30号,在江北校区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红足一1世2站江北校区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红足一1世2站江北校区管委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