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校监察、人事等部门审查,住房调整计分公示,定于11月28日下午2:30在后勤保障处办公室进行选房。若本人因公未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委托书代选。无委托书者不得代替选房,选房实行点名制,点名后十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选房名单:
唐维 李力 高亮 王心 樊金花 李小琴 段展展 吴丹 李垚林
后勤保障处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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