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通知,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将于2015年上半年举办2015年(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所有本科、专科及专升本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报B级。非英语专业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学生报C级。体育、艺术类本科(含专升本)学生以及非英语专业专科学生报D级。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月25日。
报名方式:由各院系组织报名。请各院系组织各班学生填写《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于12月25日15:00前,连同报名费(报名费每生25元)交教务处2105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省竞赛组委会。
三、竞赛
1. 竞赛方式
初赛和决赛均为笔试。题型包括听力理解、词汇、语法和文化、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翻译、改错、智力测试和写作。
2. 竞赛日程安排
(1)初赛。2015年4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考点设在我校,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学校组织阅卷,产生参加决赛选手及二、三等奖。
2015年4月21日,学校向省竞赛组委会上报参加决赛及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名单。
(2)决赛。2015年5月10日(周日)上午9:00—11:00,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地点在西安,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决出特等奖和一等奖。
2015年5月14日—5月20日,省竞赛组委会从特等奖和一等奖中选拔选手参加夏令营演讲和辩论赛。
夏令营和辩论赛在2015年暑假进行。
四、奖励
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由省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二、三等奖由我校组委会根据初赛成绩评定。获奖学生均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教务处
外语系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