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实际情况,促进学校教风建设,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按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开展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12月22日~12月31日。
二、对象
凡本学期我校开出的本、专科(高职)课程,均为被评教对象。
三、主体
全校所有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承担本、专科(高职)教学任务的教师;院系领导、教学督导。
四、任务
(一)学生
1.学生对任课教师课程评价;
2.学生对该门课程教材评价。
(二)教师
教师对同行所带课程评价;
(三)领导与督导
1.学校督导须对联系院系教师所带课程进行评价;
2.院系督导与领导对本院系教师所带课程评价。
五、方式
学生评教采取网上集中评价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自己不具备网上评教条件的学生,参加网上集中评价的具体时间和机房安排见《红足一1世2站网上评教时间安排表》(附件1、2)。
六、评教操作指南(见附件3、4)。
七、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成立以院系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的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网上集中评教工作,要把学生评教纳入正常的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中,形成长效的评教工作机制,通过学生参与教师的教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2.学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院系辅导员动员会,增强学生对网上评教的正确认识,确保每一名学生进行网上评教;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协调集中网上评教所需机房和网络运行保障工作;教务处负责网上评教前期教务系统维护、数据准备、评价后数据统计、汇总、总结以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3.每位学生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独立进行认真如实的评价,并正确提交。另外,为了便于教师改革课堂教学,请同学们评教时在评教界面下方的建议栏中填写评教评语,要求用语文明、准确。
4.在评教工作开始前,各院系教学秘书需确认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已经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网上评教中学生要对所有任课教师所带课程进行评教;同行只对本教研室的教师所带课程进行评教,不对本院系其他教师所带课程进行评教;院系领导要对本院系所有教师所带课程进行评教。
6.各院系要通知学生和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考试成绩及选修公选课;未进行网上评教的教师将不能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7.各院系如课程或教师有变动,请及时在评教前和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变更(联系电话:0915-3261838),以免影响评教的真实性。
(本文除正文和附件1、2印发纸质版外,附件3、4请各院系在校园网“公告栏”或在教务处网页“教务文件”栏自行下载。)
附件1 红足一1世2站网上评教时间安排表(江南校区)
附件2 红足一1世2站网上评教时间安排表(江北校区)
附件3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附件4 教师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教务处 学工部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