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5年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实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
1.本次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仍实行学校统一安排与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科生顶岗实习和本科生专业实习由院系自行组织,实习方案须报教务处备案。教育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系协助。
2.申请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须按照《红足一1世2站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人数和办理审批手续。师范专业自主实习审批时间截止6月12日,其它专业自主实习审批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红足一1世2站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2]67号)文件要求,做好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导教师安排
1.为保证实习质量,各院系按照参加教育实习人数30﹕1,专业实习人数20﹕1的比例配备指导(带队)教师。
2.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须有一名实习单位安排的经验丰富的校外指导教师。
三、资料报送
1.师范专业将《红足一1世2站自主联系实习汇总表》《教育实习统计表》及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单于6月19日前报送。
2.非师范专业将《专业实习安排方案》于9月11日前报送。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akujwcsjk@163.com)。
相关链接:
1.《红足一1世2站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http://jwc.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8&wbnewsid=2053
2.《红足一1世2站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http://jwc.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8&wbnewsid=1932
3.相关表格http://jwc.ak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67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