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
为使广大教职员工明确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填报相关事宜,现就填表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说明:
1、教职工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复印件。
2、未婚教职员工提供未婚证明,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二、填报要求:
1、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报,字迹清楚,内容齐全。
2、市、区限价商品房教职工可依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购,限购一处,重复填报无效。
3、请在表格上方注明所选保障房项目名称,如:水景湾或新强逸景园等。
三、填报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8日18:00止。报表提交至后勤保障处房管科。咨询电话:3261294
四、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处房屋管理科 江南校区北院2号教学楼2109-A室。
联系人:殷老师 王老师
红足一1世2站住房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