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省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相关规定和学校编制2016年综合预算的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称会议是指经学校审批、以学校名义主办或承办、参会人员主体为校外人员的工作、业务性会议。校内各类会议不得列支会务费。
2.按照《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批、无经费费预算的会议不得列支会议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3.会议审批程序:二级学院、部门申报(附会议费预算表),联系、分管校领导审核,参会人员50人以内(含50人)的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参会人员50人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4.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按照《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三、四类会议列支项目,本着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控制综合定额标准。
5.报送时间及要求: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将审批后的会议审批表及会议经费预算表交学校党政办汇总后,由计财处编制学校年度会议经费预算报教育厅批准。
附件:1.《红足一1世2站会议申报审批表》
2.《会议费预算表》
3.《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党政办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