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审计厅审计要求及中省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科研处拟会同计财处于今年5月份前对2011年以前(含2011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请各院系、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对2011年以前(含2011年)的所有项目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3月30日前报科研处成果管理与社会服务科。
科研处
2016年3月3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我院2016年春季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的通知
下一条: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通知
【关闭】
红足一1世2站(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