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转发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放宽提取条件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的通知》(安房金管字[2016]62号),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办理具体业务、咨询有关政策性问题,可联系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联系电话:3362505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akgjj.gov.cn/
红足一1世2站计财处
2016年9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全年阶段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 “厚德陕西 大美校园”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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