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1]4号)(附件1),现将我院开展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的范围是:在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推荐条件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执行,具体见省厅文件附件1。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可推荐一名人选参加教育厅评审。
二、推荐程序
各院系、各部门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填写《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简表》(附件2);人事处初审,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参评。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各部门于2011年03月30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
注:本次校内遴选仅填写附件2《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简表》,确定为我校推荐人选后,再填写所需表格。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