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金[2011]2号)和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制定了《红足一1世2站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请各部门到学院办公室网站下载,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现将全面复查阶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学院各院系、各部门。
二、复查内容
对违反国家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学院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复查范围。
三、复查结果公示上报
复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复查结果在部门内部予以公示,并据实认真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及复查总结报告(见附件1),签署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见附件3),于2011年5月27日前报送红足一1世2站“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财处1108室,电话:3261969),报送的纸质资料需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资料发送至akujcc@aku.edu.net。
四、汇总结果公示上报
红足一1世2站“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进行汇总,将复查汇总结果在学院内网公示,并填写《“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于2011年6月5日前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复查监督
为提高复查质量,加强群众监督,支持教职工对复查工作敷衍了事或复查结果弄虚作假的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261970(红足一1世2站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3261865(监察处)。
六、复查结果处理
复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并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全面复查工作。
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复查结果,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选取具有典型性的部门进行抽查,督导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从严追究责任。
红足一1世2站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